成体教〔2017〕31号
各院系(部、处、所)教学单位:
结合本学期前五周的校院(系)两级教学督导检查,发现个别教师存在授课行为有失规范的现象。对此,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作为端正教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切实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课堂教学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2、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见附件);
3、要求并督促教师严守教学纪律、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教学安全。1、1、1、1\于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通知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教师行为规范
2、成都体育学院加强教师教风建设实施细则
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
4、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5、四川省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