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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学年学分审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2  |  作者:  | 浏览人数:  

教务[2017]23号

各院系、学管办:

根据2017学年学分审定工作的安排,现开展本学年学业审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定对象:

2016级、2015级、2014级全体在校本科生和2013级中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包含优秀运动员)。

二、审定依据 :

1、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的课程考试成绩及学分获得情况;

2、依据《成都体育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44条。

三、审定流程:

1、审定(1012日前

教务科统计学生的课程考试成绩及学分获得情况

2、学生确认(10月12日-10月18日)

各院系通知被拟定学业提醒、降级和退学学生进行签字确认。如学生对学分审定表中学分统计有疑问,请在17日之前与教务科联系!

3、返表(10月18日内)

请各院系负责人和各年级办公室负责人在分别此表签字,在18日之前将此表返还教务科。

四、工作要求:

1、各院系通知学生、学生家长,并记录联系内容,尤其是降级、退学学生;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将2017学年学分审定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审定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