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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新锐、教学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13  |  作者:  | 浏览人数:  

成体院教字〔201716

校内各单位:

为表彰和鼓励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同时带动我校教师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教学新锐、教学标兵评选办法》成体院教字〔201715号文件精神,以及今年学校工作总体安排决定开展成都体育学院教学新锐、教学标兵评选活动。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在编在岗一线专职教师(担任了行政工作的教师、辅导员、外聘教师不参加评选)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1、参评候选人须具有3学年以上(含3年)我校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参评当年630日)。

2、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教学质量至上的准则,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量饱满。近三年来每学年均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和教学通报批评,学生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等综合考核在本单位排名靠前。

4、潜心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已获得省级以上较高级别荣誉称号或奖励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参加评选,其中包括各级教学名师奖、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劳动模范和师德标兵。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教学新锐

 1、参评对象:参评教师应为35岁(含35岁)以下,连续在我校教学一线工作三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参评条件:

1)师德方面: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

2)业绩方面:教学思想先进,专业知识扎实,教学成绩突出。参加工作以来至少取得下列2项业绩:

  ①参与各类教学竞赛,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②担任指导教师或主教练,执教学生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竞赛奖励,或校级(含校级)以上体育项目比赛前3名。 

   ③公开刊物作为独立或参与人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④参与教学研究,作为完成人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教改课题立项并完成结题。

   ⑤参与教材建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教材立项。

   ⑥参与教学改革,作为完成人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二)教学标兵

 1、参评对象:参评教师为连续在我校教学一线工作五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2、参评条件:

1)师德方面: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在教师和学生中有威信,有影响力。

2)业绩方面:教学思想先进,专业知识扎实,业务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至少取得下列2项业绩:

 ①参与各类教学竞赛,获得校级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优秀奖以上奖励。

 ②担任指导教师或主教练,执教学生获得省厅级以上竞赛奖励,或省级(含省级)以上级别体育项目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前6名)。

 ③公开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④参与教学研究,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教改课题立项并完成结题。

 ⑤参与教材建设,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教材立项。

 ⑥参与教学改革,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⑦参与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为项目主要成员。

三、评选机构

学校设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院(系、部)级教学单位成立本单位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院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分管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具体负责本单位候选人推荐工作。

四、评选方式

1、评选工作按照教师申请、院(系、部)评议推荐、校教学委员会审查、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2、各院(系、部)评审工作小组在教师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对申请教师的申报材料、师德师风、教学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按学校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两类推荐总数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量10%

3、专家评分

为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教务处集中组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20分钟的微课教学,评课专家组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教师教学竞赛评分指标体系》对候选人教学水平和效果评分。

4、集中评选

由评选工作组汇总候选人材料及专家评分情况,学校教学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教学新锐、教学标兵评选指标体系》、专家课堂教学评分等,对院(系、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结果报学校审批。

5、校内公示,无异议报校长批准后公布。

五、时间安排

1、评选工作于612日启动,并于7月上旬结束。各教学单位在623日前将推荐材料报教务处师资科。推荐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教师个人《申请表》、附件材料(论文、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彩色数码证件照1张;

3)院(系、部)教学单位《推荐汇总表》一份。

上述材料均提交电子文档(发送至492761855@qq.com,联系人:雍素英,电话:85091746),材料(1)、(3)同时提交纸质文本1份。

273—7日,专家组对候选人课堂教学进行评分。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710—14日,集中评选,评选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无异议报校长批准后公布。

六、获奖名额与奖励

1、学校拟评选教学新锐10名、教学标兵8名。

2、学校在2017年教师节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教学新锐、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附件2:成都体育学院教学新锐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3:成都体育学院教学标兵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4:成都体育学院教学新锐、教学标兵推荐汇总表

附件5:成都体育学院教学新锐评选申报表

附件6:成都体育学院教学标兵评选申报表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