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进度安排,本学期期末统考拟定于二十周进行,所有课程应于二十周前(7月10日前)结课。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做以下安排,请各教学单位做好相应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期末统考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7月12日至16日。
2.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科目》。
3.考试方式:理论闭卷。
监考教师及考试地点拟于16周另行通知。
二、试卷印制
1.期末统考考试:请于5月31日12:00前将试卷母卷(A/B卷)交至实践教学与考务科。
2.自行安排:请各位老师在考试前一周提交试卷。
3.请各位教学单位务必做好保密教育工作,确保试卷的命题、审题及相关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科目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