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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党总支积极组织开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18-08-31

按照《中共成都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专题学习的通知》的要求,教务处党总支积极组织各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及其相关文件,并对支部学习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教务第一、第二党支部、招生支部、信息支部按照相关要求,在830日前分别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专题学习会上,各支部从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总体要求、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督导等方面对《若干规定》进行全面解读,引导参会同志逐字逐句、深入学习具体条文。会议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若干规定》对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同志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通学《若干规定》原文的基础上,各支部党员同志就自己的见解及心得开展了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若干规定》为各级党组织开展好民主生活会提供了指南,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在今后执行的过程中一定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让民主生活会切实成为帮助党员锤炼党性、发现病灶、解除病症的良机,从而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好起来。

对支部民主生活会,总支要求:一、各支部要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若干规定》基本精神,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二、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打好思想基础。三、日常工作中要勤于思考,学校正值教学审核评估的关键时期,党员同志更应勇于担当、挺身而出,树立榜样,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中体现学习的实效性、成效性。

 

供稿单位:教务处党总支

撰稿人:晁永鹏

通讯员:雍素英

审稿人: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