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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29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相关学院

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精神,推动新医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一流专业建设、培养一流本科人才,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迎接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 ”的16个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具体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对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后专业建设进展情况开展检查,内容包括:

(一)入选后专业部分办学指标;

(二)入选后专业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入选后专业综合改革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四)专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专业自查

各一流专业建设点围绕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系统梳理获批以来专业建设进展、举措和成效,请9月11日前完成《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2),并将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所辖专业的《检查报告》发送至邮箱:492761855@qq.com

(二)学校评审

学校将于9月20日审查各专业自查材料,组织召开专业汇报答辩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省教指委成员不少于2人,形成评议意见,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关于汇报的安排如下:

1.校内汇报答辩会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各所辖专业汇报PPT于9月18日前发送发送至邮箱:492761855@qq.com

2.汇报人应为该专业负责人或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3.各专业的汇报时间约为5分钟,所有专业汇报结束后专家就普遍性、针对性问题统一进行征询指导;

4.汇报专业自行准备纸质材料: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一式六份),带至汇报现场提前交工作人员;

5.所有汇报专业须全程旁听,并安排专门人员记录专家现场征询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要紧密围绕“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等文件要求,对标中医学专业认证、师范专业认证、“四新”建设,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资队伍建设、资源开发与建设、学生培养与发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教学研究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思路、举措与成效、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规划进行汇报验收的材料应内容写实,数据充分,言之有据,且有相应的事实、数据、图片作支撑佐证。

(三)省厅抽查

教育厅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根据各高校自查自评情况适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建设成效和抽查结果将作为我省相关本科教学项目建设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师德师风问题的专业,将取消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资格。

四、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对检查报告中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

联系人:教务处/实验管理处综合老师85091746行政楼107室

附件:1.我校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一览表

 2.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

 

                 教务处/实验管理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