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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监考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30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教学单位:

有关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统考监考的安排如下:

一、监考信息查询

本次期末集中统考的监考人员详见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及时提醒本学院教师查看监考信息。每场考试监考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行健楼(A教)一楼阶梯教室签到并领取试卷。

二、监考人员调换

监考安排经教务处审核发布后,原则上不能调整和替换。若个别监考人员因公或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监考,本人须事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由本教学单位内部调整或更换监考教师,并7712:00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三、监考人员职责

监考人员应恪尽职守,认真巡视考场,维持良好的考场秩序。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对于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不能视而不见,不能私自包庇、隐瞒袒护,更不能姑息纵容,怂恿、协助考生作弊。

特此通知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023年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