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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30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经统筹任课教师工作任务及要求,平衡全校各专业全学期周学时,结合教学资源情况,教务处编制完成了我校《2023-2024学年第学期课程表》,现予以发布,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按时完成课表的核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对象及课表范围

本次课表只针对教师发布,学生课表待正式课表确定后再行公布,正式课表暂定于831日发布。本次发布的课表范围除音乐表演专业课程及2023新生课程之外的所有课程。     

本次未发布的课程,将在开课前陆续公布

二、重点核对内容

1.课程上课时间是否相冲突,上课地点安排是否正确;

2.按照“完善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实现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核对本部门所属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是否为本科生授课;

3.核对校内“双肩挑”教师和其他行政人员上课学时,按照学校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要求换算后的年度教学积分不多于144分;

4.部分院内行政人员、外聘教师上课暂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院内行政人员及外聘教师需每学期办理一次相关审批手续),请教研室负责人尽快履行审批手续,并于715日前将审批表交教学运行科备案,否则教务处将不予安排课程。

三、其他要求

1.各教研室负责人要按照核对内容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核对课表;校内“双肩挑”教师、申报科研岗位的青年教师和其他行政人员上课学时超出学校规定工作量需要调换老师者,在尽可能不改变现有课表时间的前提下,安排给其他教师,确保课表不发生大的变化;

2.核对完成后,请教研室负责人将问题清单于75日前提交至教学运行科,面对面进行调整;

3.为保证课表的准确性,排定的课表中非冲突问题不予调整,对教师个性化要求的调课原则上不予受理。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做好上课准备。

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抓紧完成核对调整工作,确保新学期开课有序运行。

特此通知

 

教学运行科          

2023年6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