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2012级学管办、研究生部、继教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育厅[2003]1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04年高校学生使用优惠卡购买火车票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司[2004]8号)的精神,教育部、铁道部为保护广大学生的利益,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方法。优惠卡每学年可使用4次,使用4次后如未损坏学生可于每学期第18周自行到教务科增充续用。现将新生购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购买对象:学生证乘车区间填有成都—某地的2012级本科、研究生新生;继教处新生;
2、工本费:每人7元/张;
3、请各相关部门下载附件填写后于2012年11月16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表格(电子表格以系别+专业+班次命名发送至:33427816@qq.com)、纸质表格及工本费交教务科,逾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
附件:2012级新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统计表
特此通知
教务科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