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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9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为推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数量
  1.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立项建设50项。实行等额推荐,各系推荐项目数详见附表1

2.学校将在立项建设的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选题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来源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中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中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课题;学生根据学科专业开发的具有研究价值的技术发明等。

2.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开展,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等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项目以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主,选题应符合学生所在学科专业特点或自身特长。

3.创业实践项目是在前期市场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之上,将创业计划转变为实践操作,通过接受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的专业指导,开展创业活动,提高创业成功率。

4. 鼓励学生结合本专业实际申报“互联网+”项目。

5. 学生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为宜;课题的工作量能够利用执行时限内的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完成。

四、申报对象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面向1-3年级本科学生(中医学专业为1-4年级,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面向2-3年级学生(中医学专业为3-4年级学生),仅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报。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2.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一年,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可延长半年。项目负责人务必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五、经费资助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调整立项项目经费支持力度。对立项的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给予每项不低于1000元的经费资助;省级项目每项不低于3000元;国家级项目每项不低于5000元。经费使用遵照《成都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填写《成都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其中创业实践项目需补充提交《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

21218日前以系为单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学质量管理科(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答辩,结果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

联系人:雍素英 电话:85091746  邮箱:492761855@qq.com

附件:

1. 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系推荐数额一览表

2. 成都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 成都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