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4-25 | 作者: | 浏览人数: 【关闭】
我校运动系运动训练专业2014级5班学生杨傲(男,学号2013210511),该生无正当事由开学至今未到校注册。根据国家教育部21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并呈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杨傲同学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29日。凡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2016年我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