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31号
各院系、毕业年级办公室: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成教资[2018]02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2018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现将本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我校申报教师资格种类仅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这三类教师资格由成都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请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局提交申请)
二、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18年4月1日-22日(7:30—23:30),申报截止时间各院系可根据工作安排酌情向前调整,申报教师资格学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后,还须登陆“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进行二次登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并按要求剪切、粘贴条形码。请各院系及学办做好宣传工作,并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具体网报流程见附件1)。
三、所需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所有申请人均需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①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中所填内容必须打印,不能用手写;
②每份申请表封面左上角粘贴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清晰、完整),右上角填写所学专业、学号及班级;
2、申请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审核原件的真实性后签字,并加盖系章;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审核原件的真实性后签字,并加盖系章;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且由学生所在院系党总支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鲜章);
6、二寸证件照两张,贴于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封面(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办证使用,请修剪好));
(二)国考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一份。
(三)未参加国考或参加国考未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的还需提供:
7、合格的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
以上两科成绩若在校内修读的直接将成绩填写在《2018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内,在校外修读的需附相应成绩A4纸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以申报;
8、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提供在教学岗位上的《教学实习鉴定表》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审核原件的真实性后签字,并加盖系章;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师范类专业跨学科申报学生,提供《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原件(一式一份,按要求粘贴照片,该表在学办领取)。
上述材料中:第2、4、7、8项的复印件,学办老师必须在严格审核原件的真实性后签字,并加盖系章;第5项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附在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装订在一起(侧面两颗钉)。
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报学生和师范类专业跨学科申报的学生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报学生和师范类专业跨学科申报的学生,需参加笔试,试讲和面试等测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申请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
2、该类申请学生每人收取190元的笔试、试讲及面试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请各系代收后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交教务处,具体试讲时间和地点在“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或官方微信查询。
五、各类成人教育学生教师资格认定,须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
六、申请材料的汇总、上交
(一)申请材料的汇总
1、请各院系严格、仔细审查学生申请材料,缺材料或材料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办理,视为申请不合格。
2、将合格材料按以下要求进行整理、打捆:
①国考材料单独打捆;非国考材料按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分开整理;
②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不能单独装袋;
③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的《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不要跟其他材料混在一起,单独以班为单位整理;
④将除《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以外的申请材料以班为单位进行打捆,申请人数少的系可以系为单位打捆,每捆的《2018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放在最上方,材料顺序与统计表中的学生序号必须一致。
(二)材料的上交
各院系统一将申请材料连同《2018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将每个班的统计表汇总在一张表里)的excel电子版于4月25日(第八周星期三)前交教务科,材料提交后,一律不再受理单个学生的申请。教务处收齐材料后统一送交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七、证书办结后,由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人员在市政务中心发放。
1、证书领取时间:请在“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或官方微信查询。
2、证书领取方式:学生须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前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可以代领,须提供委托人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及委托书原件。
3、务必提醒学生将与证书一并返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非常重要)装入个人档案或自行妥善保管,遗失无法补办。
请各院系及学办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安排,若有与其它相关文件冲突条款,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
1、网报流程及相关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2、《2018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
3、教师资格认定微信二维码:
教务科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