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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7  |  作者:  | 浏览人数:  

教务【2018】41号

各教学单位及学生管理办公室:

根据本学期学校教学进度安排,重修辅导定于4月18-4月22日(七周周三至周日)进行,重修考试将于4月23-28日(第八周)进行。请各院系做好重修工作安排,加强所辖教研室重修工作监控,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研室负责人于4月17日(第七周星期二)登录教务系统查看重修任务并做好重修课程分配工作;

2.各院系学生管理办公室通知学生即日起登录教务网查询重修安排;

3.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于4月19日(第七周星期四)上午11:00前将重修试卷打印稿交至教务科印制(试卷用A4纸张打印B5格式),15份以下可自行印制(A4即可);

4.负责重修的教师于5月4日(第九周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重修成绩单交至教务科并签名确认。试卷交于教研室暂时保管。

5.若学生同一时间重修课程有冲突,请及时与课程所属教研室联系,也请相关教师灵活安排其考试;

6.重修课程如有术科辅导与考试,请学生和负责重修的教师先到指定教室集合,再由老师带到相关场地进行辅导、考试;

7.请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按时出席辅导及考试,不得随意改动时间、地点,如学生举报负责教师未按时出席或缺席,经查如实将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注:赴航空港校区辅导、监考的老师如需派车,请在4月19日中午12点前与教务科确认派车适宜。

 

 务 科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