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47号
各相关单位:
网上评教是对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一项综合评估,也是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学水平,现就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承担本科学生教学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教主体
在校本科学生
三、评教形式
(一)即时性评教
即时性评教按照《关于教师使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即时性评教的通知》的要求实施。
(二)阶段性评教
学校层面:学校于学期中发起阶段性评教,每学期至少1次。各院系组织学生积极完成评教。学生评教工作开展情况教务处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院系层面:各院系结合本单位教学情况可发起阶段性评教,每学期至少1次。系统操作人员各院系教务员。
(三)结果性评教
学校于学期末或学生考试阶段发起结果性评教。各院系组织学生积极完成评教。学生评教工作开展情况教务处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四、评教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学校学生评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小非
副组长:李 林 罗兴山
成 员:胡毓诗 刘智丽 杨成波 李 军 李 畔
王明建 高 扬 李 航 柳 伟 曾洪林
牟世旭 陈 晔 宋晓东 陈振勇(排名不分先后)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第一办公楼104室 教学质量管理科)
校级管理人员:吴艳红 蔡虹波 雍素英
2.院系学生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要成立学生评教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分步实施。以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评教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院系评教管理员名单见附件。
(二)宣传发动
为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其可信度,各学院要在评教前召开学生动员会,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学生对评教的认识、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学生本着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待每一位任课教师,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证其可信度。各学院应向学生强调评教结果不会显示学生的个人信息,每位同学要客观评教,不打“人情分”。
(三)评教结果反馈及分析报告
1.学校层面
学期结束后,学校根据学生评教反馈意见,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学生评教结果。
2.院系层面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生评教反馈意见,要及时改进和加强教学管理,提出整改意见,撰写学生评教结果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参评学生、被评教师、组织实施、学生评教分析及整改措施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学期结束内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邮箱492761855@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管理,广泛发动,层层动员,切实提高学生对网上评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真实地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二)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评教工作的顺利完成,避免流于形式;
(三)严禁网上评教过程中“包办代替”现象;
(四)务必在网上评教系统开通时间范围内完成评教,过时系统将会关闭。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教师使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即时性评教的通知
2.各院系评教管理员名单
3.学生操作指南
4.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用户使用手册(简版PPT)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