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与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0  |  作者:  | 浏览人数:  

成体院教〔20193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与《成都体育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整合学校资源,切实提升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提升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与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掌握创业基础、创业流程和方法、创业法规和政策。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真实体会创业中注册、创建、融资、运营及风险管理等所有过程。

()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包括与体育科技及其他科技创新相关的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和社会调研报告等。

二、立项数量

   1.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与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计划立项120项。各院系本科生、研究生推荐项目数量要求详见附件1

2.由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仅支持本科生项目,因此学校将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与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确定的校级项目中,针对本科生项目择优推荐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立项建设。

三、选题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及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来源于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中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或是科技创新小发明、小创作等;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中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课题;学生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具有研究价值的技术发明、具有浓厚兴趣的科学研究等。

     2.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等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项目以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主,选题应符合学生所在学科专业特点或自身特长。

3.创业实践项目是在前期市场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之上,将创业计划转变为实践操作,通过接受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的专业指导,开展创业活动,提高创业成功率。

    4.学生申报的项目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为宜;课题的工作量能够利用执行时限内的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完成。

四、申报要求

1.申请对象

此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科创基金项目联合立项申报,凡申请对象必须是我校在读的非毕业年级学生,可个人亦可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报。鼓励申报项目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团队成员出现3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劝其退出资助项目。

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仅限本科学生申请,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面向2-3年级本科学生(中医学专业为3-4年级学生),须以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形式申报。科创基金资助项目接受非毕业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申报。

2.管理办法

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一年,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可延长半年。项目负责人务必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项目结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5月。

3.指导教师要求

每位教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个,每个申请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1人,创业实践项目除外。如近两年指导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的教师,不得担任本次申报项目的指导老师。其中创业类项目须邀请校外(企业)导师,须经院系审批,并在申报书中注明备案。

4.院系职责

各院系应积极组织、大力动员学生参加此次立项申报工作,并对本单位申请立项项目自行组织初审,优中选优,对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及内容不符的要加以指导修改或给出其他处理意见,并按照通知相关文件材料要求报送推荐立项项目作品材料。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院系年终绩效考核的指标。

五、经费资助及教师待遇

1.本次立项项目将采取多平台经费支持方式进行,给予校级项目1000/项、省级项目2000/项、国家级项目3000/项的经费资助。

其中,研究生立项项目可获得科创基金1000/项的经费支持,且不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省级、国家级立项资助。

2.此次立项作品的指导教师指导工作列入其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其指导工作量分别按校级8学时/项、省级12学时/项、国家级16学时/项计算。

3.课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研究及成果发表等费用。立项项目如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省级“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将结合项目需求适当划拨经费予以支持。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填写《成都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与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其中创业实践项目需补充提交《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并组织本单位立项作品统计、初审、推荐工作。

2423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项目支撑材料交至教务处/招生处综合科104室,纸质文档(需盖章)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同时按项目质量进行排序汇总,作为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的参考依据,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将组织评审,立项情况将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各院系及指导教师应督促项目组在立项后按计划开展研究。

联系人:雍素英 电话:85091746 邮箱:492761855@qq.com

     附件:1. 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与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各院系推荐数额一览表

     2. 成都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与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

     3.成都体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与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院系推荐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招生处 学生处  团委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