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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成都体育学院第五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3  |  作者:  | 浏览人数:  

教务〔201955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教函〔2019214号)要求,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学校决定举办成都体育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以赛促教,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赛促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教务处/招生处、学生处、团委、科研处、研究生院及各院系相关负责人组成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教务处/招生处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四、参赛项目内容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体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系、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七、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九、赛程安排

比赛分为初赛、决赛,其中初赛由各院系组织进行,决赛由学校组织,并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1.参赛报名(2019515-2019617日)

各院系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在深度挖掘和培育参赛项目的基础上扩大参与面。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617日。

大赛项目组将定期通报各院系网上报名情况,并于61717:00前将最终报名数据反馈各院系,报名数量作为优秀组织奖的衡量指标之一。各院系负责报名项目的审查,申报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531日前,各院系将负责互联网+”比赛的联络员报送至教务处/招生处综合科。

对成功注册的项目,学校给予经费补贴200/项。

2.校级初赛(2019625日)

各院系于625日前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对参赛项目进行排序,根据院系成功注册的基数按比例遴选50项进入校级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根据报名数量而定)。

院系推荐的参赛团队须填写《成都体育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指导教师和参赛队员需签字,一式一份),连同项目商业计划书(一式三份)、《成都体育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一式一份)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于62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招生处综合科,项目名称、团队成员、指导教师姓名及排名等信息,均以院系报送版本为准,已经报送不再更换。

3.校级决赛(201975日)

评审委员会对50个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分为项目展示、现场答辩,决出金、银、铜奖,并根据省赛、国赛要求选拔优秀团队参加集中培训,择优推荐参加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4. 省级复赛与决赛(8月中下旬)。

8月中旬,省教育厅利用赛事评审专用平台以网络评审方式进行省级复赛。826-27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举行省级决赛,现场答辩团队展示时间和答辩时间参照国赛标准。

十、大赛奖励

1.奖项设置

大赛设5个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奖项)。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院系报名数量(占比50%)、校级获奖情况以及推荐省级参赛情况(占比50%)评选出2个优秀组织奖。

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5名。

2.奖励政策

参加比赛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评分表》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创新创业学分认可;获得省级铜奖及以上奖项将在推免、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同时学校对获奖团队所涉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在国赛中获奖的项目指导教师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和在省赛中获奖的项目指导教师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按照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相关标准执行。同时,指导学生获得学校认定为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双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的教师(独立或排名第一,有证书),在职称评定过程按照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十一、评审规则

详见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十二、其他说明

1.各院系要做好大赛全程的宣传指导工作,大赛鼓励师生共创,依托教师科技成果开展创新创业,大力挖掘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鼓励参赛学生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高校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磨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中国梦。

3.大赛鼓励和支持毕业五年内的创业校友参与,鼓励在读博士、硕士、本科学生跨院系、跨专业组队参与。若项目负责人已毕业,则为曾在院系为责任院系推荐参赛。

十三、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官方信息发布QQ群:579729211

2.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雍素英 袁荣莉

地 址:第一办公楼104

联系方式:85091746

 

附件:

1、各院系注册数量

2、成都体育学院“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报名表

3、推荐汇总表

4、计划书参考模板

5、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下载

 

                                                                                                                                                    教务处/招生处 学生处 团委  科研处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