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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实践教学部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9-06-03  |  作者:  | 浏览人数:  

教务[2019]63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要求,结合2019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初审意见,为加强学校劳动和实践育人,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综合劳动、实践育人机制,也为进一步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激发求知欲望,提高学习效率,提升自主学习能力,特针对2019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实践教学部分的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要求

1、各院系请按附件《课程体系一览表(实践课程/实践教学)》要求,修订2019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实践教学部分。

2、《课程体系一览表(实践课程/实践教学)》主要对“社会实践”部分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新增了“素质教育”部分,提高了“劳动教育”学分,修订了“专业实践”中的技能实践与测试和体质健康测试学分,实践教学其余部分未做调整,请各院系结合2019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总体要求,充分研讨、科学论证,切实做好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部分的文字及表格修订工作

3、各院系应科学合理的制定实践教学培养方案,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加强素质教育和劳动教育,要大力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能力和劳动意识。

二、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将修订后的2019版培养方案,务必于6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 招生处教务综合科

咨询电话:85378872

附件:课程体系一览表(实践课程/实践教学)

 

教务处/招生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