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体教〔2019〕12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9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教学大纲审定结果反馈以及汇编、印制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大纲审定结果反馈
教学计划规定所开设的课程均应编写教学大纲。上学期期末,各院系及教研室已完成教学大纲的审定,现以教研室为单位对审定结果进行反馈,并填写审定表(见附件,专业基础课与核心课程由院系填写)。请于12月6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审定表的纸质文档提交教务处综合科(1办104室)。
二、教学大纲编印
请各院系将审定后的专业课程(通识课程除外)教学大纲汇总并编印成册,于12月31日前提交综合科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492761855@qq.com。
附件:《XX》教学大纲审定表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