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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实验课和实验项目设置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2011-11-16  |  作者:  | 浏览人数:  

 

实验教学改革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的设置

(一) 实验课程性质、组成、学分与设置要求

实验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组成,选修课又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两类。各实验课程由该门课程的若干实验项目组成,实验课程的学分细化在实验项目上。实验课程学分标准按《成都体育学院实施学分制管理规定》中对课堂教学学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在学分安排上,必修实验课学分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验教学总学分的80%,选修实验课(含限制性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总学分不低于实验教学总学分的20%

根据学院专业实际,运动医学系所辖专业实验教学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5%,其他专业实验教学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

(二)实验项目的设置

1、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均要根据课程实际和学生能力培养需要,设置一定的实验项目,其他课程鼓励设置。

2、专业基础课原则上侧重于验证性、综合性实验项目的设置;专业课原则上侧重于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设置;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应侧重于设计性、研究性实验项目的设置。各专业要创造条件,积极设置非课内实验教学项目,尤其是创新性实验项目。

3、凡已有实验内容的课程,应尽量减少演示性、验证性的实验项目,创造条件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扩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设置比例,保证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该类课程设置的综合性或者设计性实验项目不少于1项)占有实验的课程总数的50%以上。

4、因材施教,每门实验课程既有必做实验项目,也有选做实验项目。

5、循序渐进,由易到难,注意实验课程项目之间的相互衔接和相互配合。

二、实验项目的审核程序

1、所有拟开实验项目必须经所属教研室教师和相关实验技术人员认真讨论,共同编订课程教学大纲。非独立的实验课程,须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实验项目的名称、内容、学时和学分分配、考核方式等;独立的实验课程须编订实验教学大纲。

2、课程含有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项目的,应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设置表,见附表。

3、将上述材料提交系(部)审查。

经系(部)审查的教学大纲报教学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生效,凡未列入课程教学大纲的实验项目不予承认。由于教学改革需要,实验内容调整、改称、或更新内容时亦需按上述程序报批、备案、印发。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教务处。

〇〇八年七月九日

 

 

附表: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设置表

  

课程名称

 

适用专业

 

实验项目

 

实验时数

 

实验要求

必修选修

实验类别

公共专业基础专业

立论依据:

该实验项目总体情况介绍、实验目的、要求、应用知识面、实验手段和方法、学生能力要求、研究领域等以及确定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主要理论依据

 

系部审核意见:(主要从实验条件、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说明)

 

 

 

 

系主任签字:

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注:同一门课程有多个综合性、设计性项目,要逐个填写如相关说明较多,可另附页。

附录:相关术语

(一)实验课程

指教学过程中包含有实验教学环节的课程。实验课程可分为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和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两类:

1、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

是指实验内容相对独立、自成体系、计划实验学时数达16学时以上、实验学时数达到该课程总学时数50%以上的课程,此类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以单独的课程名出现。

2、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即课带实验)

是指以理论讲授为主、实验学时数低于该课程总学时数50%的课程,此类实验课程的名称以培养方案中理论课程名称谓,其中的实验部分亦称为"课带实验教学环节"

(二)实验项目

指单一实验课程所含的实验内容相对独立的每个实验。实验项目按2-3学时为最小单位进行设置,一般课内应予保证。实验项目是进行实验教学并对其管理的基本单位。

依据实验教学内容和目的,实验项目分为基本实验(演示性实验、验证性实验)、提高型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研究创新实验(创新性实验、研究性实验)。

1、演示性实验

是由实验教师操作,以直观演示的形式,使学生了解事物的形态结构和相互关系、变化过程及其规律的教学过程。

2、验证性实验

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按照教师规定的目的、要求以及实验条件、步骤,独立完成全部实验操作过程,通过验证课堂教学的理论,其目的在于深化理论学习,使学生掌握实验基本方法和操作技能。

3、综合性实验

是指实验内容涉及一门或多门课程的多个知识点(且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运用综合的实验方法、实验手段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综合的学习与培养的实验。其特征为:实验内容的复合性、实验方法的多元性、实验手段的多样性及人才培养的综合性。

4、设计性实验

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给定的实验目的和实验条件,自己设计实验方案、选择实验方法和器材、拟定操作程序、独立完成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处理的实验。其特征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实验内容的探索性和实验方法的多样性。

5、创新性实验

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针对某一或某些选定创新项目所进行的具有设计、制作及探索性质的实验,主要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是设计性实验的高级形式。其具体内涵为:

①结合课内、课外知识自选课题,由学生制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独立思维、自行设计实验方案。②实验结果对教师和学生都是未知的,在教师指导下,实验安全是可以预测的。③为达到实验目的,在实验过程中所采用的实验方法、实验手段要根据实验进展和研究需要不断地调整,不断地研究和探索。

6、研究性实验

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撰写毕业论文或科学研究训练时,在教师指导下,明确研究课题的任务与目标,提出解决方法,拟定解决方案,运用实验手段与方法,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与探索,独立地完成实验的全过程,撰写科研报告,是设计性实验的最高形式。其具体内涵为:

①引导学生紧贴科学研究、教育(临床)实践,选择研究课题,指导学生确定课题研究任务和目标,修订学生解决方案,由学生独立完成实验。②揭示实验对象的本质特征及其发展变化规律,具有一定的学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