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4-16 | 作者:王紫涵 | 浏览人数: 【关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成体院〔2025〕107 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拟对历史文化学院2021级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1班段莹同学(学号:202111610130)作退学处理。
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2025年4月30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正式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028-85095180 。
特此公告
成都体育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16日
上一条:成都体育学院教务处2025届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AI质量评价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下一条:关于拟推荐申报第二批普通高等学校高阶课程遴选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