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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阶段教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11  |  作者:陈婉迪  | 浏览人数:  

各教学单位:

临近期末,各类课程教学已接近尾声,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确保本学期期末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此通知如下:

一、加强期末课堂教学管理

(一)加强课堂教学监督与管理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各类课程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顺利开展。尤其在学期末,避免出现教学松懈、疲劳等情况。要持续落实二级督导机制,加强对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学生学习状态的监督,确保课堂教学秩序的有序运行。

(二)严格执行教学规范

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课表行课,不得擅自更改上课时间或提前结束课程。任课教师应强化课堂管理责任意识,严格教学规范,持续加强对手机的管理,严格执行“手机入袋”要求,同时抓实考勤管理,全力保障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

二、加强期末考试管理

(一)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工作,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强化学生诚信意识与考场纪律教育。要将校规校纪和考试纪律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明确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树立“认真准备、诚实应考”的良好考风。

(二)加强引导学生复习

各学院要督促学生做好考前复习与准备,特别强调:根据学校课程考试管理办法规定,自本学期起正式执行“课程考核综合评定成绩低于40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补考”的要求。

(二)合理安排考试进度

期末统考定于202617-113日(第19周周三至第20周周二)举行。各单位须结合统考时间,科学统筹自主分散考试进度,预留充足时间供学生复习巩固,避免考试过度集中。自主分散考试(含术科课程)不得占用课堂教学学时,必须结课后另外安排考试时间。第18周结课的课程原则上安排在第1920周与学生期末统考不冲突的时间,确保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四)加强二级学院巡考力度

除参加学校统筹安排的巡考工作以外,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成立期末考试巡考小组,加大对监考教师和考场秩序的巡查力度,尤其是学院自主安排的考试。巡考过程中要重点检查监考教师的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确保考试组织的严谨性,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五)严格执行考试规范

监考老师须准时到岗,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认真完成各项监考工作。进入考场后,要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起止时间及“考试作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的警示语;学生入场时,细致核验学生证件(校内课程考试须出示学生证,证件遗失者需提前填写《成都体育学院在校学生考试身份证明表》(详见教务处下载专栏),并加盖院章,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引导学生隔位就座,指导学生将书包等物品放在指定区域,向考生明确并重申考场相关纪律要求;考试期间坚守岗位,不从事与监考无关事宜,应认真巡视维持考场秩序;考试结束后,有序组织考生交卷,待仔细清点试卷确认无误后,再允许考生离场。

三、加强教学安全管理

(一)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期末阶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聚焦课堂教学、实践实训、场地设备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为教学运行提供安全保障。

(二)任课教师要强化安全教学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引导与管理,尤其在实验操作、术科课程、实习等教学过程中,需进一步细化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避免课堂教学及各类教学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



教务处        

20251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