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迎接教育厅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2  |  作者:邱祥骏  | 浏览人数:  

各学院(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要求,教育厅定于2025年6月20日上午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进校检查调研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要求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各学院(所)及所属或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所有检查指标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进行。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所)自查,完善迎检材料

1.学院(所)迎检材料

各学院(所)于6月17日前对照《迎接教育厅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学院迎检材料清单》(附件2),完成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组织落实保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文化、安全检查及整改、个人防护及其他等材料分类装盒,存放至靠近本学院实验室的办公室,方便专家现场调阅。

2.实验室迎检材料

各学院(所)于6月17日前组织所属实验室对照《迎接教育厅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迎检材料清单》(附件3),完善实验室规章制度上墙、危险源警示标识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实验室使用记录、消防设备巡检、场所环境卫生、化学品存放等材料的梳理工作。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于6月17日上午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并当场提出整改建议。各学院(所)需在教育厅正式入校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三)教育厅专家入校检查

教育厅将于6月20日上午组织专家进学校检查,专家组采取实地走访、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材料、问询等方式开展调研。检查调研结束后,专家组将出具整改通知书。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所)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确保迎检工作全覆盖‌。

2.对照《高等学校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要求逐条落实。

3.各学院(所)须确保专家检查期间实验室负责人全程在岗履职,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路线引导及解释工作。

教务处/实验管理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