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202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质量内涵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实验与研究项目暨四川省2024-202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学改革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理论与实际结合,坚持教研结合、坚持实践检验、坚持整体推进,通过开展教改项目研究引导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际,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具有成体特色的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并着力培育新一轮高级别教学成果项目,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研究实效。注重教改项目研究的方向性、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的原则,在试点、总结的基础上实践运用,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教学成果,切实增强项目的示范性和实效性。由学校统筹,以学科专业为主线对专业调整、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实习实践、数字赋能教育教学、美育教育、质量保障、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鼓励跨校(单位) 联合申报重点课题。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二)加强项目管理。依据教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精心组织项目申报,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分层分类做好项目遴选和推荐。所有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原则上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立项、分类实施、分层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教改项目规范管理,确保项目研究有序有力推进。
(三)强化条件保障。各教学单位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加大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与国家、地方政策的衔接、配套和执行力度,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和其他各类资源,在政策、经费上对教改项目研究予以充分支持和保障。
三、项目管理
(一)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校级教改一般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为2年。在建设期内如遇特殊情况未完成建设任务(省级项目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执行),由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出延期申请和延期建设方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1年,若超过研究时间则做撤项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若负责人为初级职称,第二负责人则须为高级职称。项目参与人员(不超过8位)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课题研究经验,并能够实际投入研究工作。
(三)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近三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的教改项目(2024年校级项目除外)未结项、校级专业核心课程结项验收未通过不能申报。
(四)项目立项要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坚持“边研究、变改革、边实践”的原则,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当前学校人才培养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案具有可行性;预期成果要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要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教学成果;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五)教务处负责校级教改项目结项验收。项目成果在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有效实施和广泛应用,并产生了实际效果,切实促进了教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得到学生及社会的良好评价,同时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创新性物化成果。在项目结项答辩与开展成果交流的同时,还需要有以下要求:
(1)委托项目:公开发表一篇与该项目研究相关的C刊或出版一部专著,并在全校作报告;
(2)重点项目(省教改项目除外):提交一份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并在全校作报告;
(3)一般项目:提交一份研究报告,并在部门内部作报告。
(六)按四川省教育厅要求,所有省级教改项目约于2027年1月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四川省教育厅将通过各高校网站或组织专家现场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进展缓慢、实施不力的项目进行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省级立项。
四、申报名额
(一)校级立项项目约65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委托项目2项。各部门在组织申报过程中统筹规划、择优推荐,至少培育1项省级推荐项目,学院立项数统筹兼顾学院近几年专业建设项目结项情况。
(二)根据《四川省 2024-202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名额分配》的要求,我校省级项目的申报限额为20个,其中含3个省级重点项目名额。学校在部门推荐且在校级教改立项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四川省2024-202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遴选。
(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规定,在2022—2024年期间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家级奖项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国家级奖项的主讲教师,可按照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不占学校分配名额。其中,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银奖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二等奖的主讲教师,可牵头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教师牵头申报的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1项,并经学校审查后直接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每个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教指委可遴选推荐不超过3项教改项目(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经申报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教指委遴选确认后,由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统一报送,项目备注教指委推荐。我校作为主任委员单位的教指委为体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五)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应为高校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
五、评审与推荐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校级重点、培育、一般项目以及推荐参加省级项目遴选,并予以资助。
六、时间安排
(一)11月8日前,各单位完成遴选、推荐。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附件2、3及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492761855@qq.com,联系人:教务处综合科,雍老师,电话:028-85091746。每个项目电子文档的命名方式为:单位-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二)11月22日前,学校完成评审及校级立项、省级项目推荐结果的公示。
(三)11月27日前,项目负责人(含教指委推荐项目)在高等教育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平台(网址:http://ps.swjtu.edu.cn/index.html)完成申报,包括填写《汇总表》、上传《申报书》PDF文档( 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及附件材料(文件格式:doc、docx、pdf,可上传多个文件)。申报平台的登陆账号、密码在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一对一通知。
(四)11月29日前,学校完成申报材料的在线审核、推荐提交工作,并向省教育厅报送正式公函和推荐材料。
七、其他要求
(一)各项目在申报论证过程中,应深入研究本科教育实际,深入分析《四川省2024-202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加强问题分析和方案设计,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二)请项目所在部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加强对教改项目日常管理与指导,督促项目推进。学校每年对已立为省级的教改项目进行检查,各项目集中汇报具体开展情况。
附件:1.四川省2024-202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2.成都体育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3.成都体育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实验管理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