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维护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全面提升课堂育人质量,在全校形成优良的教风和学风,现就加强课堂基本教学规范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教师的要求
1.任课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2.任课教师应遵循授课计划,保证教学进度的合理有序,严格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备课、讲课。不准照本(屏)宣科、不充分备课;不准仅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授,只教书、不育人。
3.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组织学生前排就坐,强调课堂纪律要求。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4.任课教师应带齐上课所需教学文件(教案、教学大纲等),做好各种教学用设备、教具、模型等有关教学准备工作。
5.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不准违背课程标准、减少授课时间和无教案随心所欲授课,不得擅自将授课改为自习、做作业、观看视频等。
6.任课教师要言行文明、穿着得体,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接打手机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7.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尤其严格管理学生上课玩手机现象,维持课堂秩序。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教育或处理。
8.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带齐教材、笔记本上课,组织高效课堂互动活动,引导学生记录并整理课堂笔记,布置高质量课堂作业。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须严格遵守教学作息时间,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准备,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应事先按学生请假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进入课堂必须携带教材、笔记本等学习工具。除教学需要外,上课时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学生应在上课过程中,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需提问题时,应在座位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提问,下课时应在听到“下课”指令后方可离开教室,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4.学生应遵守任课教师公布的课堂规则,认真完成课堂练习、测验和作业,上课积极参加讨论、小组合作学习等课堂教学环节。做到认真听课,认真记录课堂笔记,课后认真总结和复习。
5.学生应自觉保持教室环境干净整洁,不带零食等进入教室;爱护教学设施,不随意挪动、私拆、损毁或添加教室内的桌椅和教学设施,严禁在桌椅及墙壁上乱涂乱画。
6.学生言行举止应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衣着应整洁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教室,实践实训教学过程中按规范和要求着装,严禁在公共教学区域(教室、楼道、卫生间、教学场馆等)内吸烟,不得在课堂内睡觉或谈笑喧哗。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教学检查督导机制,着力加强对课堂教学情况的检查与督导,确保教学秩序的的有序运行。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