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专业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强化目标管理,根据《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我校16个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答辩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9月27日(本周五)13:30,行政楼416室
二、参会人员
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报人、分管教学副院长、2023-2024年校级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及课程所在教研室负责人、各专业专家指导意见记录人员。
三、答辩要求
(一)按照答辩顺序依次答辩,详见附件1;
(二)由专业负责人或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以PPT形式进行汇报;
(三)每个专业的汇报时间为5分钟,专家针对该专业建设情况一对一质询;
(四)所有汇报专业须全程旁听,并由专人记录专家现场指导的意见和建议。望各专业借此评审契机,深入总结,分析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吸纳评审专家给出的指导性意见,持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补齐弱项和短板,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四、材料提交
(一)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包含支撑材料)
请各专业准备8份《检查报告》、1份支撑材料带至答辩现场提前交给会场工作人员,排版需美观整洁,其中第七部分:专业所在学院审核意见与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签字须填写完整。纸质文档与提交的电子文档保持完全一致。
(二)答辩PPT
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资队伍建设、资源开发与建设、学生培养与发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教学研究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思路、举措与成效、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及下一步规划进行汇报。验收的材料应内容写实,数据充分,言之有据,且有相应的事实、数据、图片作支撑佐证。
(三)提交要求
请将《检查报告》于9月26日12点前发送至492761855@qq.com,提前发给评审专家审阅;答辩PPT于26日18:00前发送至492761855@qq.com。提交文档的命名规则:xx专业+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阶段性检查报告/ppt。
五、其他要求
(一)答辩结束后,各专业需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填写《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的“八、专家评审意见”单页。并于在9月28日12点前将完整的《检查报告》(第七、八部分已填写完整)发送至492761855@qq.com。
(二)请各学院对所辖专业检查报告中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答辩过程中,全程请保持手机关闭或静音,勿在会场内随意走动。
联系人:雍老师,电话:85091746,行政楼107室
附件1.一流专业建设点验收答辩顺序
2.2023-2024年校级专业核心课程一览表
教务处/实验管理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