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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11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全程监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学校整体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严抓质量,夯实监控环节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教育厅要求开展抽检工作,具体抽检工作安排届时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通知。各学院要不断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做好过程检查和质量抽查等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一)过程检查。各学院应组织教学督导及专业骨干教师定期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评阅记录、答辩记录等内容和环节,对各环节的意识形态审查和监控,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学院,督导教师进行整改。

(二)质量抽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要求,组织学院督导和骨干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抽查和分析,抽查比例不少于参加答辩学生数的2%。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并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下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处理。

(三)组织开展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评阅、答辩等工作的学生满意度调查,及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并将结果运用于下一步工作改进。

三、精心组织,强化过程管理

(一)组织好指导教师选拔、培训、选题和开题工作

各学院应于2024年7月5日前完成指导教师选拔、选题、开题和毕业论文(设计)系统相关数据设置、提交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指导教师选拔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仅限在岗在编教师< 含人事代理>),同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或生产设计经验。聘请校外指导教师,须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同时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定期检查、掌握进度,协助组织参加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及报送成绩等事宜。学校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师必须按学院要求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师生双选

本学期师生双选提供以下两种方式,学院管理员应根据学院情况及时完成系统设置和相关数据导入,具体如下:

(1)系统内师生双选:

①学院教学秘书开通“申报题目模式设置”中“指导教师申报”和“学生申报”的权限;

②学生本人在系统内申报题目,并选择指导教师;

③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确定双选关系。

(2)学院统一导入

①学院教学秘书取消“申报题目模式设置”中“指导教师申报”和“学生申报”的权限;

②导入双选关系表。

3.指导教师和学生培训

各学院应在进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为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我校论文管理办法、学术道德规范、写作(设计)规范、写作(设计)技巧、工作程序等培训,营造“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的良好氛围,引导指导教师和学生熟悉写作(设计)重点、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并重点告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重复比检查有次数限制(不超过4次),不得用他人账号检测自己毕业论文(设计),违者做不合格处理。

4.选题

各学院选题时可根据自身特点有所侧重。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应大于等于50%,系统内“教育部抽检信息”必须按要求填写,填报时还未确定的,可填待定,后续应及时修改。毕业论文(设计)为一生一题。若课题需要两人以上合作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学院审批,且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所选题目,可向指导教师申请更换选题,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教研室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更换选题须在学院中期检查前完成。

5.开题

各学院原则上应采用线下方式开题(学生支教、实习等特殊情况无法返校的可采用线上方式完成)。

指导教师在选题结束后应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要求学生根据任务书的安排认真做好文献查阅(原则上引用文献不少于15篇,英语专业引用外文文献不少于15篇)、研究方案制定和开题报告撰写等前期准备工作;学生完成开题准备后可向指导教师申请开题,经指导教师认可,学院开题答辩审议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阶段。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论文选题依据及意义、文献综述、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措施、参考文献、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

学院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根据学生人数成立若干开题答辩小组,每个小组由3位及以上有教学、科研经验的教师组成(可包括指导教师)。开题答辩小组应对选题认真审议,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开展。

开题完成后,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及时填写和提交相关文档。

(二)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各学院应于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中期检查方案,组织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进度计划,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组织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按时完成中期检查表。

(三)完成撰写和毕业答辩工作

各学院应于答辩日期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毕业论文的行文格式和引文规范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基本规范要求》执行。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不计空格数)原则上不少于6000字(新闻学专业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字数均不少于8000字,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毕业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舞蹈学毕业设计字数不少于5000字)

四年制学生应在第八学期第八周前完成评审和答辩,五年制学生原则上在第十学期第八周前完成评审和答辩,具体日期以教务处后续通知为准。学院应根据专业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和实施细则。

1.答辩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答辩资格的审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工作有答辩资格的学生进入答辩环节前,指导教师必须要在系统给出指导成绩(即平时成绩)没有指导成绩或者指导成绩不合格的学生(<60分)不允许参加答辩严厉禁止根据学生答辩成绩回头录指导成绩的行为对于毕业论文(设计)重复比不符合要求(毕业论文重复比高于30%,含校内互检)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

2.答辩

答辩分为校级答辩和院级答辩两类,参加校级答辩学生不再参加院级答辩,成绩由校级专家评定。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校级答辩:教务处将抽取2025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2%的学生参加校级答辩。校级答辩分为评阅和答辩两个环节,评阅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按有关规定处理。

(2)院级答辩:各学院应有序组织好答辩工作,建立健全评审制度,指导评阅专家严格按照学校、学院和各专业论文(设计)评阅标准,实事求是地评阅毕业论文(设计),督促答辩秘书做好相关答辩记录,并在系统内按时提交成绩及相关文档。

3.毕业论文终稿上传和终稿检测

(1)终稿上传: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应督促学生按照答辩小组意见修改毕业论文,并将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的毕业论文终稿提交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不按要求提交毕业论文终稿的,毕业论文成绩记0分。

(2)终稿检测:教务处将对终稿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对于终稿检测重复比高于30%(含校内互检)的学生,将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4.毕业论文(设计)归档

严格按照国家抽检平台要求进行归档工作。学生将论文归档材料提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首先审查论文归档材料,符合归档要求方可录入国家抽检平台。

四、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终稿检测工作结束1周内,各学院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完成2025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文字重复比不超过20%(含校内互检),总成绩≥90。教务处将在推荐名单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6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