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安排,本学期课程教学任务于2024年6月29日(第18周周五)结束,7月1日(第19周周一)开始期末统考。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风、考风建设,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
(一)集中统考: 第19周周一至周三(2024年7月1日-3日),统考科目及具体时间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分散考试: 2024年7月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任课教师及课程所属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科目确认
1.集中统考:统考科目由教务处初步拟定,经教研室确认后最终确定。各教研室主任需在2024年5月10日12:00前在教务系统内完成确认(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2.自主分散考试:统考科目之外的课程全部纳入自主分散考试,自主分散考试须由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点击“考务成绩”-“考试事务”-“自主考试申请”,填写考试相关信息。
(二)考试命题
1.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课)都应进行考核。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遵循“因材施考、难度适中、类型多样、题量适宜”的原则。确定为期末统考的课程必须采用闭卷。
2.期末考试课程需命制内容、份量和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试卷模板教务处网站下载专栏下载),附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并注明得分点,且A、B两套试卷的重复考题分值不得超过20%。命题教师要正确完整填写《课程考试命题计划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栏下载)。
3.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安排试卷命制,对试题质量进行把关,对试卷命制工作负主要责任。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要明确职责,确保试题质量高、考核目的明确、难度设计合理、无错误。命题结束后,要严格保密,不得和其他教师交流试题、更不得泄题。
(三)试卷印制
1.集中统考:最终确定参与期末统考的科目,相关教研室于2024年5月24日12:00前将母卷(A/B)及试卷印制登记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栏下载)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易芸丽老师处。
2.自主分散考试:自主分散考试科目,最晚考前一周将试卷及试卷印制登记表交至教务处文印室(地点:永嘉易站旁;电话:85061785)进行印制,以免耽误考试。
(四)考试过程组织与管理
1.考试过程组织
(1)期末统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包括确定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对监考人员进行核算、分配、培训以及进行试卷印制、分装、发放等工作。
(2)自主分散考试由学院自行组织。课程所属教研室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和教学进度确定课程考核方式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并至少于考试前3天通知学生。原则上自主分散考试须错开集中统考时段且不得占用上课学时。
2.考试纪律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考试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监考教师及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强化学生诚信考试意识,提高监考人员对监考职责的认识。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监考教师、应考学生所在考场进行巡查,严格考场纪律。
(2)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做到尽职到位、严格监考。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对于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不能视而不见,不能私自包庇、隐瞒袒护,更不能姑息纵容,怂恿、协助考生作弊。
(3)学生参加考试一律凭学生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如未携带或证件遗失需年级辅导员出具证明后方可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储存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考生应诚信应考,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考试违纪/作弊办法处理,毕业时直接取消学士学位授位资格。
(五)阅卷及成绩提交
1.考试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阅卷,阅卷要按预先做好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一律采用加分法给正分。
2.阅卷结束后填写《登分册》(教务系统内下载),做好试卷成绩分析,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确认后,于考后一周内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录入成绩的任课教师,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成都体育学院教师逾期录入成绩申请单》(教务处网站下载专栏下载),注明原由和预计提交成绩的时间(从考试之日起最多不超过两周),经学院分管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六)考试材料归档
各教研室需严格按照归档要求,对考试材料进行归档。纸质试卷装订使用学校统一的试卷归档封面,并逐项填写试卷封面上的内容,以教学班为单位统一装订(考核材料归档规范详见附件2)。所有考试材料均由各教研室保存,以备审核评估。
三、注意事项
1.课程成绩比例设置。各教研室主任于2024年5月17日18:00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完成所属教研室课程的期末成绩比例设置,否则教师们无法录入考试成绩。同一门课程平行班成绩比例必须保持一致,平时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58%,具体比例由教研室根据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考核要求设定。
2.因生病等原因无法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可办理缓考手续。缓考手续必须于考前办理(教务系统内(电脑端)申请并打印申请单、线下签字,纸质申请表经由学管办辅导员、学院领导、任课教师和教务处审批通过后视为手续办理成功)并及时追踪审批进度,未按要求申请缓考或审核未通过均按缺考处理。
教务处
2024年5月7日
附件:1.《确认期末统考科目操作方式》
2.《成都体育学院本科课程考核材料存档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