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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3  |  作者:  | 浏览人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2023 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正式启动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已立项的21项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此次结题验收由教务处/实验管理处统一组织验收,结题表、结题支撑材料及项目申报书将作为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

三、验收要求

(一)验收标准

1.已按期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形成了系统、完整的研究成果。

2.项目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广泛应用并取得了积极的影响和成效。

4.项目结题验收要严格执行教改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原则上:重点项目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组织全省范围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专题研讨、推广交流活动及在全国性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累计不少于2次;一般项目在期刊上发表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正式出版单位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或在省级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类交流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不少于1次。

(二)验收结论

学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项目最终验收结果由教育厅审核后公布。

四、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对照立项时的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一)提交时间

1.11月15日前,请各单位将本部门的结项材料提交教务处/实验管理处综合科。

2.11月28日前,教务处/实验管理处将组织所有项目开展结题评审工作。学校聘请至少5-7名具备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结题审核专家组,重点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7人,一般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家不少于2人,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3.12月5日前,教务处/实验管理处完成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4.12月8日前,项目负责人在平台中完成项目结题材料网络填报,学校完成公函等材料报送。

(二)材料清单

1.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附件2)。

2.支撑材料包括封面(统一封面、含目录和页码)、目录、立项申报书、成果总结报告、项目成果,项目成果主要包括相关教改论文、专著、软件、教材、获奖证书等,研究成果的去向及转化应用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其他证明材料等(附件3)。

(三)提交说明

1.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装订的纸质版(一份)。

2.电子文档的要求:一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包括结题表(word)、支撑材料(pdf)。文件夹的命名方式为“项目名称+一般/重点项目+负责人姓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492761855@qq.com

3.所有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的项目名称、负责人、项目编号、项目等级等关键信息须保持完全一致。

4.结题验收支撑材料:教材、专著需提供封面、目录、出版页、本人撰写章节首页等,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和论文正文,其它成果形式可提供复印件。所有支撑材料须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包含封面(使用统一模板)、目录及对应页码。

5.严格项目管理,未报教育厅备案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包括成员顺序)。

五、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严格项目管理,按时间节点安排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力争产出一批具有重大理论突破和实践创新价值的教学成果,推动我校教育教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联系人:教务处综合科:雍老师,联系电话:85091746。



附件:1. 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2.2021-2023年四川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

3.2021-2023年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支撑材料


                                             教务处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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