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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13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全程监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学校整体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严抓质量,夯实监控环节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教育厅要求开展抽检工作,具体抽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同时,各学院要不断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做好过程检查和质量抽查等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一)过程检查。各学院应组织教学督导及专业骨干教师定期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评阅记录、答辩记录等内容和环节,对各环节的意识形态审查和监控,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学院,督导教师进行整改。

(二)质量抽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要求,组织学院督导和骨干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抽查和分析,抽查比例不少于参加答辩学生数的2%。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并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下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处理。

(三)组织开展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评阅、答辩等工作的学生满意度调查,及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并将结果运用于下一步工作改进。

三、精心组织,强化过程管理

(一)组织好指导教师选拔、培训、选题和开题工作

各学院应于2023年7月3日前完成指导教师选拔、选题、开题和毕业论文(设计)系统相关数据设置、提交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指导教师选拔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仅限在岗在编教师< 含人事代理>),同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或生产设计经验。聘请校外指导教师,须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同时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定期检查、掌握进度,协助组织参加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及报送成绩等事宜。学校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师必须按学院要求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师生双选

本学期师生双选提供以下两种方式,学院管理员应根据学院情况及时完成系统设置和相关数据导入,具体如下:

1)系统内师生双选:

①学院教学秘书开通“申报题目模式设置”中“指导教师申报”和“学生申报”的权限;

②学生本人在系统内申报题目,并选择指导教师;

③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确定双选关系。

2)学院统一导入

①学院教学秘书取消申报题目模式设置指导教师申报学生申报的权限;

②导入双选关系表。

3.指导教师和学生培训

各学院应在进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为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教育部抽检办法文件精神、学术道德规范、写作(设计)规范、写作(设计)技巧、工作程序和考核办法等培训,营造“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的良好氛围,引导指导教师和学生熟悉写作(设计)重点、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并重点告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重复比检查有次数限制(不超过4次),不得用他人账号检测自己毕业论文(设计),违者做不合格处理。

4.选题

各学院选题时可根据自身特点有所侧重。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应大于等于50%,系统内“教育部抽检信息”必须按要求填写,填报时还未确定的,可填待定,后续应及时修改。毕业论文(设计)为一生一题。若课题需要两人以上合作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学院审批,且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所选题目,可向指导教师申请更换选题,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教研室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更换选题须在学院中期检查前完成。

5.开题

各学院原则上应采用线下方式开题(学生支教、实习等特殊情况无法返校的可采用线上方式完成)。

指导教师在选题结束后应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要求学生根据任务书的安排认真做好文献查阅(原则上引用文献不少于15篇,英语专业引用外文文献不少于15篇)、研究方案制定和开题报告撰写等前期准备工作;学生完成开题准备后可向指导教师申请开题,经指导教师认可,学院开题答辩审议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阶段。

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论文选题依据及意义、文献综述、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措施、参考文献、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

学院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根据学生人数成立若干开题答辩小组,每个小组由3位及以上有教学、科研经验的教师组成(可包括指导教师)。开题答辩小组应对选题认真审议,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开展。

开题完成后,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及时填写和提交相关文档。

(二)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各学院应于20231225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中期检查方案,组织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进度计划,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组织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按时完成中期检查表。

(三)完成撰写和毕业答辩工作

各学院应于答辩日期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毕业论文的行文格式和引文规范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基本规范要求》执行。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不计空格数)原则上不少于6000字(新闻学专业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字数均不少于8000字,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毕业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舞蹈学毕业设计字数不少于5000字)

四年制学生应在第八学期第八周前完成评审和答辩,五年制学生原则上在第十学期第八周前完成评审和答辩,具体日期以教务处后续通知为准。学院应根据专业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和实施细则。

1.答辩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答辩资格的审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工作,对于毕业论文(设计)重复比不符合要求(毕业论文重复比高于30%,含校内互检)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

为推动大学生创新项目的成果转化和学生创新实践训练,学校鼓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和科研创新相结合,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可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答辩

答辩分为校级答辩和院级答辩两类,参加校级答辩学生不再参加院级答辩,成绩由校级专家评定。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校级答辩:教务处将抽取2024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2%的学生参加校级答辩。校级答辩分为评阅和答辩两个环节,评阅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按有关规定处理。

2)院级答辩:各学院应有序组织好答辩工作,建立健全评审制度,指导评阅专家严格按照学校、学院和各专业论文(设计)评阅标准,实事求是地评阅毕业论文(设计),督促答辩秘书做好相关答辩记录,并在系统内按时提交成绩及相关文档。

3.毕业论文终稿上传和终稿检测

1)终稿上传: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应督促学生按照答辩小组意见修改毕业论文,并将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的毕业论文终稿提交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不按要求提交毕业论文终稿的,毕业论文成绩记0分。

2)终稿检测:教务处将对终稿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对于终稿检测重复比高于30%(含校内互检)的学生,将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4.毕业论文(设计)归档

严格按照国家抽检平台要求进行归档工作。学生将论文归档材料提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首先审查论文归档材料,符合归档要求方可录入国家抽检平台。

四、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终稿检测工作结束1周内,各学院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完成2024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文字重复比不超过20%(含校内互检),总成绩≥90。教务处将在推荐名单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