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学院舞蹈学专业2019级学生李翰林(学号:20170810138),该同学自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以来,已连续3次受到学业预警且已达到最长修读年限。
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学生连续受到学业预警超过3次,如再次作降级处理后无法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作退学处理”,该学生已达到退学条件。经学生所在学院申请,教务处初审并呈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李翰林同学做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公示期自即日起10日,凡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教务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