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2月27日-3月5日进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
(一)集中统考
1.2022级集中统考:2月27日-3月3日(第1周周一至周五),中午12:10-13:40。
2.其他年级集中统考:3月4日-3月5日(第1周周六、周日两天),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5:30;16:30-18:00。
相关统考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1。所有统考科目均采用理论闭卷。
(二)自主分散考试
自主分散考试由课程所属教研室和任课教师自行组织,所有自主分散考试应与相应年级集中统考时间错开,并于3月5号之前完成。
二、集中统考监考安排
(一)本次期末集中统考的监考人员以上学期原定安排为准(监考安排详见附件2),请各教学单位及时提醒本学院教师查看监考信息。每场考试监考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行健楼(A教)一楼阶梯教室签到并领取试卷。
(二)监考安排经教务处审核发布后,原则上不能调整和替换。若个别监考人员因公或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监考,本人须事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由本教学单位内部调整或更换监考教师,并于2月24日18:00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三、考试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加强学生教育,强化诚信考试意识,严肃学生应试纪律,促使学生做到认真准备、诚实应考。
(二)监考老师应恪尽职守,认真巡视考场,维持良好的考场秩序。
(三)学生参加考试一律凭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如未携带或证件遗失需年级辅导员出具证明后方能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储存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考前考后,有序进入、离开考场,避免拥挤。
四、其他
(一)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及试卷归档。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在3月10号(本学期第二周周五18:00前)完成2022-2023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并及时按照试卷归档要求归档试卷,以免影响后续补考等工作安排。
(二)缓、补考安排。缓考及补考拟定于3月18-3月19日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监考人员名单》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