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本学期于12月24日前完成所有本科教学任务(含期末考试)。现将期末阶段本科教学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安排
(一)2022级新生
第16周结课。因本学期新生提前一周行课,故请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授课情况相应前提即可。
(二)其他年级学生
第17周结课。原安排在第18周的课程须提前安排补课(见附件)。
1.补课方式
采取2学时/周变3学时/周。此类方式主要针对原来在3学时排课单元内安排了2学时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所授课程实际需要调整的学时数,将部分周次的2学时/周调整为3学时/周。
直接加课。此类方式主要针对没有2学时变3学时条件的其他课程。任课教师根据所授课程实际需要调整的学时数,选择在平时、周末加课。特别提醒:因安排计算机等级、英语四六级以及新生期末考试,任课教师在选择补课时间时请避开以下几个时段:12月3日(星期六)、12月10日(星期六)、12月13日-16日(星期二至星期五)中午、12月15日(星期四)晚上。
2.补课手续办理
补课手续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办理,填报《补课安排表》(见附件)。补课时间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确定,补课教室和场地在教务系统内借用。各教学单位收齐后统一将补课安排表的电子版于12月5日前交教学运行科(邮箱:406686399@qq.com)。
二、期末考试安排
2022级新生第17周安排期末统考,其他年级学生第18周安排期末统考。期末统考之外的课程考试由教研室在课程结课后自主安排,自主考试安排手续请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内办理。期末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成绩提交
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于2023年1月5日前提交完成,过期系统会自动关闭,未提交的任务将作为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扣分指标。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工作。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课过程的监管,了解和督察本单位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相关教研室和教师要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教学安排,按时完成补课手续的办理和所补课程的补课任务。全体学生按照教学安排按时完成学习,保证学习质量,同时进入复习状态,积极备考。
(二)各教学单位要关注疫情高风险地区未返校学生和走读学生的学习动态,积极组织开展学业帮扶,妥善解决好该部分学生的学习及考试安排。
(三)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学生考试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考试纪律的学习宣传,加强学生教育,强化诚信考试意识,严肃学生应试纪律。
(四)各相关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学设备专项清查工作。要对本单位主要使用的体育器材、场地、实验和实训仪器等进行逐一排查,及时查找问题,对于达不到教学要求的教学设备要及时报送、维修,确保期末教学活动的有序运行和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附:补课安排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