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成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全程监控工作进度与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学校整体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严抓质量,夯实监控环节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教育厅要求开展抽检工作,具体抽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同时,各学院要不断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做好过程检查和质量抽查等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一)过程检查。各学院应组织教学督导及专业骨干教师定期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评阅记录、答辩记录等内容和环节,对各环节的意识形态审查和监控,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学院,督导教师进行整改。
(二)质量抽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要求,组织学院督导和骨干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抽查和分析,抽查比例不少于参加答辩学生数的2%。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并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下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处理。
(三)组织开展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评阅、答辩等工作的学生满意度调查,及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并将结果运用于下一步工作改进。
三、精心组织,强化过程管理
(一)组织好指导教师选拔、培训、选题和开题工作
各学院应于2022年10月1日前完成指导教师选拔、选题、开题和毕业论文(设计)系统相关数据设置、提交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指导教师选拔
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仅限在岗在编教师< 含人事代理>),同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或生产设计经验。聘请校外指导教师,须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同时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定期检查、掌握进度,协助组织参加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及报送成绩等事宜。学校符合条件的专职教师必须按学院要求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师生双选
本学期师生双选提供以下两种方式,学院管理员应根据学院情况及时完成系统设置和相关数据导入,具体如下:
(1)系统内师生双选:
①学院教学秘书开通“申报题目模式设置”中“指导教师申报”和“学生申报”的权限;
②学生本人在系统内申报题目,并选择指导教师;
③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确定双选关系。
(2)学院统一导入
①学院教学秘书取消“申报题目模式设置”中“指导教师申报”和“学生申报”的权限;
②导入双选关系表。
3.指导教师和学生培训
各学院应在进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为指导教师和学生开设教育部抽检办法文件精神、学术道德规范、写作(设计)规范、写作(设计)技巧、工作程序和考核办法等培训,营造“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的良好氛围,引导指导教师和学生熟悉写作(设计)重点、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并重点告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重复比检查有次数限制(不超过4次),不得用他人账号检测自己毕业论文(设计),违者做不合格处理。培训可采用线下或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完成。教务处将于9月组织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选题
各学院选题时可根据自身特点有所侧重。师范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可来源于基础教育一线,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可来源于行业企业,但均须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应大于等于50%。毕业论文(设计)为一生一题。若课题需要两人以上合作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学院审批,且每位学生须独立承担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完成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
5.开题
各学院可采用线上或线下等多种方式开题(学生支教、实习等特殊情况无法返校的均采用线上方式完成)。开题完成后,各学院应督促指导教师进行指导,督促学生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及时完成任务书的填写和开题报告的提交。
(二)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各学院应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中期检查方案,组织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进度计划,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组织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按时完成中期检查表。
(三)完成毕业答辩工作
各学院应于中期检查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并按学校要求开展毕业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答辩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答辩资格的审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工作,对于毕业论文(设计)重复比不符合要求(毕业论文重复比高于30%,含校内互检重复比)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
2.答辩
答辩分为校级答辩和院级答辩两类,参加校级答辩学生不再参加院级答辩,成绩由校级专家评定。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校级答辩:教务处将抽取2023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2%的学生参加校级答辩。校级答辩分为评阅和答辩两个环节,评阅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按有关规定处理。
(2)院级答辩:各学院应有序组织好答辩工作,建立健全评审制度,指导评阅专家严格按照学校、学院和各专业论文(设计)评阅标准,实事求是地评阅毕业论文(设计),督促答辩秘书做好相关答辩记录,并在系统内按时提交成绩及相关文档。
3.毕业论文终稿上传和终稿检测
(1)终稿上传: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应督促学生按照答辩小组意见修改毕业论文,并将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的毕业论文终稿提交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不按要求提交毕业论文终稿的,毕业论文成绩记0分。
(2)终稿检测:教务处将对终稿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对于终稿检测重复比高于30%(含校内互检)的学生,将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4.毕业论文(设计)归档
严格按照国家抽检平台要求进行归档工作。学生将论文归档材料提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首先审查论文归档材料,符合归档要求方可录入国家抽检平台。
四、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终稿检测工作结束1周内,各学院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完成2023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教务处将在推荐名单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