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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开展网络教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09  |  作者:  | 浏览人数:  

相关开课单位、任课教师:

为提高我院教学质量,使教学过程信息化、网络化,并进一步提高网络教学资源利用的效率,现就使用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做如下具体要求:

1、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必须在本学期继续开展网络教学(教师用户名更改为职工号,与新教务系统一致,密码为原教学平台登录密码,没有改变);鼓励其它课程开展网络教学。

2、精品课程任课教师需在323前完善网络课程的更新,组织学生开展网络互动教学,要求如下:

1)必须更新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

2)必须更新教学材料(教学材料指授课教案、教学课件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的必须开通访客权限。

3)必须开展网络互动教学(互动内容指网络作业、在线答疑、在线测试、问题讨论、教学资源发布等)。

4)网络教学栏目不局限于初始设置,可根据教师自身特点增加栏目。

3、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需及时通知开展网络教学课程的学生使用网络教学平台。(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原教学平台登录密码,没有改变)

本学期教学平台已交予信息中心管理,如有本期课程、学生名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蔡虹波老师联系(电话:85095180);如有操作、密码遗忘等问题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赵冬昀老师联系(电话:86413028。)

教务处将定期进行检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