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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30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院教学安排,本学期第17(完成不了教学进度的科目可以在18周继续补课)结束教学工作, 19学院安排统考试。现先将本学期19周考试安排确认表下发,《考试安排确认表》中的每门课程须由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核对并签字,再统一由教务处审核,《考试安排确认表》一经确定须严格执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对所安排考试的课程,并做好考试的相关准备。考试安排说明如下:

 一、考试形式

课程的考试形式主要有开卷、闭卷、其他形式(做论文、大作业等)。如采取其他形式,请在备注栏内写明具体形式和计划考试时间。安排在19周考试的课程考试形式必须为闭卷;

二、考试时间

课程考试时间包括:学期中(第15周)、学期末(第19周)、分散考试(需写明考试周次),教务处安排在19考试的课程依据以下原则

1、各课程教学的具体进程;

2、各专业期末考试周的考试课程大体平衡;

3、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含实践性教学学时较多的部分课程如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等)和体育、形势与政策、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及选修课的考试,不在学期末考试周内安排,务必在19周之前进行 

三、考试安排

1、学期中(第15周)和学期末(第十九周)考试的课程由教务科统一组织安排,于考试前一周下发监考安排表;

2、分散考试的课程由任课老师自行与教务科协调。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26516周星期二)下午1500前将各教研室反馈意见统一交回教务科,若未反馈视为同意统一安排。

 

点击查询:2011-2012学年第学期考试安排确认表

                               

教务科

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