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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学期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8-30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教学单位:

    教学安全是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关系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新学期伊始,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教学安全工作,杜绝安全隐患。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发挥教学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教学单位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系(部)要认真执行教学安全检查和报告制度,在教学中发现教学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教务处,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二、各系(部)在开学第一周,要组织教研室开展对所管辖的教室、场地(馆)、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93日前报教务处。

    三、要加强术科课的教学安全工作。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进度组织教学,对教学中涉及的安全、保护内容进行认真的组织和讲解,制定保障技术课教学顺利实施的安全预案,包括运动器械的安全放置、检查与使用、演示和讲解运动损伤的预防、保护等相关知识,以上内容应在教师教案中有所体现并严格执行。学校将把建立教学安全预案作为考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要重视实验课的教学安全。在上实验课前,教师一定要先强调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全程指导、监督学生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实验。切实加强有毒、有害实验试剂、药品等的管理,杜绝实验教学安全事故。

    五、各系要注意校外实践教学安全,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校外实践教学涉及的安全隐患较多,各单位要注意加强管理力度。外出教学带队教师要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问题,要做好外出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教学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好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户外实践类课程开课前,系领导和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并确保每位学生购买有必要的保险。

    六、做好各种大型考试、报告、讲座等活动的安全工作。各教学单位在组织各种考试、报告、讲座等活动时要进行教学场地设施的安全检查,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七、各系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通过各种信息渠道、联系方式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于预防,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由于安全问题而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