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转: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21  |  作者:  | 浏览人数:  

省内各高等院校:

919,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一楼配电房突发火情,房屋过火面积达10平米。这次事故暴露出我省高校在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场地中仍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就切实加强高校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场地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责任管理

图书馆、实验室等是高等学校重要的教学场地,在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的安全管理是保障教学正常运行、保证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内容。因此,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和“以人为本、预防在先”的管理理念,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学校“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加强领导,预防为主,按照《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强化问责制。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查找和整改不认真、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各高校要在近期内组织力量开展一次教学场地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针对图书馆、实验室、实训中心等安全工作现状,严格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重点检查各种安全制度在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对排查、清理出的隐患和管理漏洞,要立即行动,落实责任,倒排日程,限期整改。同时,各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应对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

三、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以及预防、应急教育等。各高校要根据实际,从新生入学起,立足预防,结合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预案,依托相关课程、专题讲座、校内广播电视系统、宣传专栏、校办刊物、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在全体师生中持续开展以“校园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传授必要的安全知识,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四、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教育部、省政府和教育厅对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近年教育部和四川省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归纳梳理相关要求,结合各级各类图书馆、实验室、实训中心等教学场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实化,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实习操作规范要求的落实与执行强度,要形成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安全工作方案;要不断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要加强对实验室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药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特种实验设备使用管理的检查与监管;要加强实验队伍建设,提高实验人员的素质,严禁违规操作,严防事故发生。努力形成并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有力保障教师和学生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

各高校务必以事故为镜鉴,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制度,把确保师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川省教育厅

                                   201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