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经济管理系2009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陈博(男,学号2009410142)、2010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刘鹏程(男,学号2009410113);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2012级2班学生丁金良(男,学号2011110248)。以上3名同学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国家教育部21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并呈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3名同学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2年12月3日—2012年12月7日。凡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