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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18周-19周统一安排)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07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进度安排,本学期所有课程18周前(6月21日前)结课(完成不了教学进度的科目可以在18周继续补课),期末考试将于18-19周内进行,请相关教师做好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统一考试课程经各教研室确认,教务处统一审核,现已确定。现将期末统一考试安排课程进行公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统一考试

1、考试课程:见附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18周-19周统一安排)》;

2、考试时间:18周--19周(2013年6月24日--7月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17周公布;

3、交卷时间:各课程负责出卷的任课老师务必于6月14日(16周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正考试卷的打印稿交到教务科印制,逾期不交后果自付;

4、考试方式:18周(开卷、闭卷)、19周(闭卷)。

5、监考安排:教务科统一安排。

(二)自行安排考试

1、考试课程:不在附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18周-19周统一安排)之列的其他课程均为自行安排;

2、考试时间:由各教研室自行安排的考试在19周前(2013年75日前)结束考试;

3、交卷时间:由任课老师自行安排于考试前4天将正考试卷的打印稿交到教务科印制,逾期不交后果自付;

4、考试方式:自行安排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理论考试(闭卷、开卷、笔试、口试等)、术科考试(技术评定、达标术科理论等)实践能力测试(学科实验、实践操作等)

5、监考安排:有教研室协调考试学生相关系自行安排。

)考试成绩提交及签名确认

各科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单交至教务科并签名确认逾期不提交成绩、未签名确认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18周-19周统一安排)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