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我院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2013〕304号文要求,现将2013年教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度为2013年度。
二、年度考核的范围、内容、办法、程序等严格按照《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贯彻四川省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精神及我院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文件具体内容在人事处网页查看)。其中《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文件第五条中第(四)条的1、4、7款涉及工资的部分按2006年工资套改后国家的相关政策执行。
三、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教师总人数(减除该单位科处级干部和专职辅导员人数)的10%以内。
四、教师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考核表。教研室考核意见填写在考核表“主管领导评语”一栏,系(部、处、所)考核意见填写在考核表“考核小组确定等次意见”一栏。
五、教师考核上报材料:1、《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2、《教研室教师考核统计表》交电子文档命名为“教研室-教师考核统计表”;3、考核结果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需上报书面材料。请于2013年12月10日前报师资科。相关表格见附件,点击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教研室教师考核统计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