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学管办:
按照学院教学进度,本学期重修辅导、考试安排在20周(1月6日-10日)进行,1月6日至7日为重修辅导时间,1月8日至10日为重修考试时间,请各相关单位做好重修安排,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各级学管办通知重修学生即日起可登录教务网查询重修相关安排(学生查在“考试查询→重修查询”界面查看相关安排);
2、各教研室负责人于12月27日内登录教务系统查阅重修安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教研室负责人在“教研室管理→补考重修管理”界面指定教师,负责重修的教师在“考试管理→考试查询”界面查询时间地点、下载名单);
3、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于12月31日(19周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重修试卷打印稿(一份)交至教务科印制(试卷印刷份数15份以下可自行印制);
4、负责重修的教师请于1月14日(21周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重修成绩及试卷交至教务科备案并签名;
5、若个别学生重修课程发生冲突,请及时与负责重修的教师或教务科联系,也请各位教师给予支持,机动安排其考试;
6、若部分课程需单独使用教室进行辅导,可机动调整到第一教学楼其他空教室,但请辅导教师务必在原辅导地点做出辅导地点调整通告;
7、请各位辅导、考试教师务必按时出席辅导、考试,不得随意改动时间、地点;
8、术科课程辅导及考试,请负责重修的教师和学生先到指定教室集合,再由老师带到相关场地进行辅导、考试。
本部至港区派车时间:
1月6日 11:40 13:40 15:40
1月7日 09:10 11:40 13:40 15:40
1月8-10日 09:10 13:40
教 务 科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