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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毕业年级及延期毕业学生重修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14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教学单位、毕业年级学管办:     

按照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毕业年级重修安排于516-29日进行,516-21日为重修辅导时间522-29为重修考试时间。请各教学单位及毕业年级学管办做好重修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1、请各教研室负责人515日内登录教务系统查阅重修辅导、考试安排并做好重修科目分配工作;

2、请各系毕业年级学管办通知重修学生(包括重修学位外语的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网查询重修安排(学生重修在“考试查询重修查询界面查询),并通知延期毕业学生查阅《延期毕业学生重修安排表》(附件1);

3、请各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于521日(13周星期)上午11:00前将重修试卷打印稿交至教务科印制(试卷印刷份数15份以下可自行印制);               

4、负责重修考试的教师请于64日(15周星期)上午11:00前将重修成绩及试卷交至教务科备案; 

5、本次重修涉及全院毕业年级学生,学生多、时间紧、无法安排更多考试场次,若个别学生确有重修课程发生冲突,请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也请各位老师给予支持,机动安排其考试;

6、本期毕业年级重修仅安排一次,为避免学生重修课程冲突,重修辅导及考试未能大面积集中各教研室课程进行,且部分课程安排在正常行课的空余时间进行,请各教研室主任灵活安排负责重修的教师,也请相关教师做好工作安排,予以理解;

7、重修课程如有术科辅导与考试,请学生和负责重修的教师先到指定教室集合,再由老师带到相关场地进行辅导、考试;

8请各位辅导、考试教师务必按时出席辅导、考试不得随意改动时间、地点

 

附件1延期毕业学生重修安排表

 教   务   科                                           

二〇一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