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进度安排,本学期将在第13周-15周统一安排13周前部分结课课程期末考试。现将考试安排下发,请各教学单位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课程:见附件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第13-15周统一考试安排表》;
2、考试时间:第一场:第13周 星期五 5月23日 16:30-18:00
第二场:第14周 星期一 5月26日 12:30-14:00
第三场:第14周 星期三 5月28日 12:30-14:00
第四场:第14周 星期五 5月30日 16:30-18:00
第五场:第15周 星期三 6月4日 12:30-14:00
3、考试地点: 校本部考试在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航空港校区在港校区进行;
4、考试方式:开卷、闭卷;
5、监考安排:监考人员按各系部教师及辅导员比例进行分配,请各部门认真落实监考并于5月15日(第十二周周四)11点前,将《2013-2014第二学期(13-15周统一安排)期末监考人员填报表》(附件2)以电子表格形式返传至教务科。(监考人员所属部门:体育系、医学系、运动系、武术系、外语系、艺术系、医院、新闻系、思政部、休体系、经管系、学生处、信息中心、体育史所、图书馆)。
二、提交试卷打印稿时间
相关任课教师于5月15日上午11点前,将试卷打印稿(统一用A4纸张打印B5格式)交至教务科印制,逾期将不再受理试卷印制业务。
三、各系加强学生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生考试
学生参加所有课程考试,须持有带学号的证件进入考场,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四、已排定课程考试时间,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附: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第13-15周统一考试安排表
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13-15周统一考试安排)监考人员填报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