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学生管理办公室:
按照学院教学进度,本学期重修辅导、考试安排在第20周(7月7日-11日)进行,7月7日至8日为重修辅导时间,7月9日至11日为重修考试时间。请各系、部加强所辖教研室重修工作监控,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重修工作安排,具体事项如下:
1、请各教研室负责人于6月26日(第18周星期四)前登录教务系统查看重修任务并做好重修课程分配工作;
2、请各系各级学生管理办公室通知重修学生即日起登录教务网查询重修安排(“考试查询→重修查询”界面查询);
3、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于7月1日(第19周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重修试卷打印稿交至教务科印制(试卷用A4纸张打印B5格式),15份以下可自行印制;
4、负责重修的教师请于7月15日(第21周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重修成绩单及试卷交至教务科并签名确认;
5、若航空港校区一门课程重修人数达14人及以上,重修安排在航空港校区进行,14人以下学生则回本部重修,请各教研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6、若学生同一时间重修课程冲突,请及时与课程所属教研室联系,也请相关教师合理安排其考试;
7、重修课程如有术科辅导与考试,请学生和负责重修的教师先到指定教室集合,再由老师带到相关场地进行辅导、考试;
7、各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按时出席辅导、考试,不得随意改动时间、地点。
本部至港区乘车时间(乘车地点:第一办公楼前):
7月7日 09:00 11:10 13:10 15:10
7月8日 07:20 09:00 11:10 13:10 15:10
7月9日 07:20 09:00 11:10 13:10
7月10日 07:20 09:00 11:10 13:10 15:10
教 务 科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