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办公室:
按学校教学进度安排,本学期期末统考定于第18-19周内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将于14-15周公布)。统考课程经教研室确认、教务处审核现已确定(已确定课程原则上不做增加或减少调整),现将统考课程发给你们,请各系、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教研室在11月27日(第13周星期四)上午11点前,将各科统考试卷打印稿(试卷统一用A4纸张打印B5格式)交至教务科印制。
另,各课程命题负责人再次核对“考试方式”,如有调整请在交卷时说明;不在附件中的课程,期末考试均由任课教师协调教研室自行安排。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
教 务 科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