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学生管理办公室:
按照学院教学进度,本学期重修辅导、考试安排在第20周(1月12日-16日)进行,1月12日至13日为重修辅导时间,1月14日至16日为重修考试时间。请各系、部加强所辖教研室重修工作监控,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重修工作安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研室负责人于12月31日(第18周星期三)前登录教务系统查看重修任务并做好重修课程分配工作;
2、请各系各级学生管理办公室通知重修学生即日起登录教务网查询重修安排(“考试查询→重修查询”界面查询);
3、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于1月7日(第19周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重修试卷打印稿交至教务科印制(试卷用A4纸张打印B5格式),15份以下可自行印制;
4、请负责重修的教师于1月21日(第21周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重修成绩单及试卷交至教务科并签名确认;
5、航空港校区一门课程学生人数达15人及以上,重修安排在航空港校区进行,15人以下学生则回本部重修,请各教研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6、若学生同一时间重修课程有冲突,请及时与课程所属教研室联系,也请相关教师合理安排其考试;
7、重修课程如有术科辅导与考试,请学生和负责重修的教师先到指定教室集合,再由老师带到相关场地进行辅导、考试;
8、各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按时出席辅导、考试,不得随意改动时间、地点。
9、请航空港校区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回校参加重修的安全宣传工作。
教 务 科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