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定于2015年4月30日下午2:10对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院内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1、术科教师按所授课程的教学进度,围绕一个知识点进行10-15分钟的技术课教学,并配套提交教学设计文本(一式5份)。
2、学科教师按所授课程的教学进度,围绕一个知识点进行10-15分钟的理论课教学,并提交教学设计文本(一式5份)、课件(PPT)。
3、辅导员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自选讲授内容,考核方式同学科教师。
另,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内容。具体见附件。
二、考核日程、地点及人员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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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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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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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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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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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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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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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学科教师及辅导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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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术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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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已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于2015年4月15日前到教务处师资科登记确认,并提交教学设计及课件。术科教师需报告上课学生、场地等落实情况。
四、请考核人员(一组)提前15分钟到B111,准备试讲顺序抽签、课件调试。术科教师(二组)的试讲顺序另行通知。
附件:教学设计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