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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重修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29  |  作者:  | 浏览人数:  

各教学单位、学生管理办公室:     

按照学院教学进度,本学期重修辅导、考试安排在第20周(7月13日-17日)进行,7月13日至14日为重修辅导,7月15日至17日为重修考试。本学期采用新修订《成都体育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4版)》第32条之规定进行重修:在标准修业年限内,专业核心课程重修限2次,其他课程重修限1次,且每学期重修课程门数限5门(含选修课)。较之以前不限次数的重修方式,现在学生更为重视、珍惜重修机会,请各系、部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重修工作安排并加强所辖教研室重修工作监控,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研室负责人于7月1日(第18周星期三)前登录教务系统查看重修任务并做好重修课程分配工作;

2、请各系各级学生管理办公室通知重修学生即日起登录教务网查询重修安排(“考试查询→重修查询”界面查询);

3、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于7月7日(第19周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重修试卷打印稿交至教务科印制(试卷用A4纸张打印B5格式),15份以下可自行印制;

4、请负责重修的教师于7月21日(第21周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重修成绩单及试卷交至教务科并签名确认;

5、航空港校区一门课程学生数达10人及以上,重修安排在航空港校区进行,10人以下学生则回本部重修,请各教研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6、若学生同一时间重修课程有冲突,请及时与课程所属教研室联系,也请相关教师灵活安排其考试;

7、重修课程如有术科辅导与考试,请学生和负责重修的教师先到指定教室集合,再由老师带到相关场地进行辅导、考试;

8、请负责重修的教师务必按时出席辅导及考试,不得随意改动时间、地点,认真负责的完成重修工作;

9、请航空港校区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回校参加重修的安全宣传工作。

    注:第21周本部前往港区班车时间:7月13-17日  每日三班(07:10  11:10  15:10)

因港区派车趟数有限,其余时间负责重修的老师自行解决交通问题,敬请谅解。驾驶员 李富银  联系方式15928843165

 

教 务 科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