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12-17 | 作者: | 浏览人数: 【关闭】
我校运动系运动训练专业2012级5班学生赵天麟(男,学号2012210516)、2012级6班学生鲁先华(男,学号2012210625),以上两名学生无正当事由开学至今未到校注册。根据国家教育部21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并呈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赵天麟、鲁先华同学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3日。凡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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