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毕业年级办公室: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成教资[2016]02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2016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现将本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我校申报教师资格种类仅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这两类教师资格由成都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请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局提交申请。)
二、报名时间
申报教师资格学生于2016年4月5日—4月25日期间的工作日(不含周末2天)在8:30—17:30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还须登陆“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进行二次登记并按要求打印、粘贴条形码。请各系及学办做好宣传工作,并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
三、所需申请材料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①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要求粘贴好照片);
②每份申请表封面左上角粘贴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清晰、完整),右上角填写所学专业、学号及班级;
2、申请人身份证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且由学生所在系党总支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鲜章);
6、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办证使用,请修剪好));
7、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
以上两科成绩若在校内修读的直接将成绩填写在《2016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内,在校外修读的需附相应成绩A4纸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以申报;
8、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提供《教学实习鉴定表》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提供《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原件(一式一份,按要求粘贴照片,该表在学办领取)。
上述材料中:第2、4、7、8项的复印件,学办老师必须在严格审核原件的真实性后签字,并加盖系章;第5项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附在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装订在一起(侧面两颗钉)。
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报学生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报学生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参加笔试,试讲和面试等测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申请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
2、非师范专业申请学生每人收取190元的笔试、试讲及面试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请各系代收后连同申报材料一起交教务处,具体试讲时间和地点在“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或官方微信查询。
五、各类成人教育学生教师资格认定,须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
六、申请材料的汇总、上交
(一)申请材料的汇总
1、请各系严格、仔细审查学生申请材料,缺材料或材料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办理,视为申请不合格。
2、将合格材料按以下要求进行整理、打捆:
①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分开整理;
②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不能单独装袋;
③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的《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不要跟其他材料混在一起,单独以班为单位整理;
④将除《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以外的申请材料以班为单位进行打捆,申请人数少的系可以系为单位打捆,每捆的《2016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放在最上方,材料顺序与统计表中的学生序号必须一致。
(二)材料的上交
各系统一将申请材料连同《2016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将每个班的统计表汇总在一张表里)的excel电子版于4月29日(第九周星期五)前交教务科,材料提交后,一律不再受理单个学生的申请。教务处收齐材料后统一送交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七、证书办结后,由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人员在市政务中心发放。
1、证书领取时间:请在“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或官方微信查询。
2、证书领取方式:学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前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可以代领,须提供委托人学历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
3、务必提醒学生将与证书一并返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非常重要)装入个人档案或自行妥善保管,遗失无法补办。
请各系及学办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安排,若有与其它相关文件冲突条款,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2016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学生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